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和学术自由

保单号码: 2.1

政策部分: 学术事务

修订日期: 2024年8月6日


1.  政策声明

支持教师在遵守职业道德标准的前提下的学术自由是本大学的政策.

2.  目的

本政策的目的是为教师与学生互动时的职业道德标准制定指导方针和期望, 的同事们, 和社区成员,并支持教师在教学和研究/创造性活动中的学术自由.

3.  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和学术自由

  1. 教授, 以对知识进步的价值和尊严的深刻信念为指导, 认识到他/她肩负的特殊责任. 对主体的首要责任是寻求并陈述自己所看到的真相. 为此,教授致力于发展和提高学术能力. 教授接受在使用时进行批判性自律和判断的义务, 扩展, 传递知识. 这位教授奉行知识上的诚实. 尽管一个人可以追随附属利益, 这些兴趣绝不能严重妨碍或损害教员的探究自由.
  2. 作为一名教师,教授鼓励学生自由追求学习. 他们拥有本学科最好的学术标准,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体,并坚持作为智力指导和顾问的适当角色. 他/她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培养诚实的学术行为,并确保他/她对学生的评价反映了他们的真正优点. 教师尊重师生关系的保密性, 避免任何骚扰或歧视学生的待遇, 通过承认学生的重要帮助,避免利用学生的私人利益, 并保护他们的学术自由.
  3. 作为同事, 教授的义务来源于学者群体的共同成员身份. 尊重和维护同事的自由询问,避免骚扰或歧视同事. 在批评和思想的交流中,要对他人的意见表示应有的尊重. 教授承认学术上的亏欠,并努力在同事的专业判断中保持客观. 一个人对学校治理的责任是可以接受的.
  4. 作为他/她所在机构的一员, 教授寻求, 最重要的是, 做一个有效率的老师, 同事, 和学者. 尽管教授遵守学校的规定, 只要不违反学术自由, 他/她保留批评和要求修改的权利. 在确定一个人在机构外所做的工作的数量和性质时, 对大学内部的首要责任Give予应有的重视. 当考虑中断或终止某人的服务时, 教授承认该决定对该机构项目的影响,并适当通知其意图.
  5. 作为社会的一员,教授拥有任何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这些义务的紧迫性是根据对主体的责任来衡量的, 致学生, 对专业人士来说, 同事, 对机构来说. 以私人身份说话或行动时, 教授避免Give人留下代表学院或大学讲话或表演的印象. 作为一名从事健康和正直有赖于自由的职业的公民, 教授有促进自由探究的条件和促进公众对学术自由的理解的特殊义务.

4.  问题

有关这项政策的问题将直接向教务长办公室提出.


修改后: 2024年8月6日

采用: 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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